学术不端行为严重破坏学术生态和学术诚信,以下行为通常会被直接判定为学术不端:
一、抄袭剽窃类
直接抄袭: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学术成果,包括文字表述、数据、图表、研究方法、实验设计、结论观点等,原封不动或稍作修改后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成果进行发表或提交。例如,在撰写论文时,直接复制粘贴他人论文中的段落,未进行任何引用标注。
自我抄袭:作者将自己已发表的论文,在不进行实质性修改和补充新研究内容的情况下,再次投稿发表,以获取不当的学术利益。比如,将一篇已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论文,简单调整格式后,又投到另一家期刊,且未声明该论文已发表过。
剽窃思想:虽然没有直接抄袭他人的文字表述,但未经许可,将他人的原创性学术思想、研究思路、理论观点等核心内容,转化为自己的成果进行使用和发表。例如,在学术研讨会上听取了他人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后,未经授权就按照该思路开展研究并发表论文。
二、篡改捏造类
篡改数据: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实验数据、调查数据、统计数据等进行人为的修改、伪造或选择性使用,以使研究结果符合自己的预期或假设。比如,在实验中多次测量得到的数据不符合预期,便随意修改部分数据,使数据呈现出理想的相关性或趋势。
捏造数据:完全凭空编造实验数据、调查数据等,不存在真实的实验过程或调查样本,却依据虚假数据得出研究结论并发表。例如,为了证明某个观点,编造出一系列并不存在的实验数据来支持该观点。
篡改图像:对实验或研究中获得的图像资料,如显微照片、光谱图、电泳图等,进行篡改、拼接、修饰等操作,以改变图像所反映的真实信息。比如,将两张不同的显微照片进行拼接,制造出虚假的实验现象图像。
三、伪造身份经历类
伪造学术经历:在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申报、项目申请等材料中,虚构自己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任职、获奖情况等信息,以获取学术机会或荣誉。例如,在求职简历中伪造海外名校的博士学位证书,或者在项目申请书中虚报自己曾主持过的重要科研项目。
冒名顶替: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的姓名、身份信息等在学术成果上署名,或者冒充他人参加学术活动、发表学术观点等。比如,在论文中擅自将知名学者列为作者,以提高论文的发表几率。
四、一稿多投与重复发表类
一稿多投: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或先后投稿给多家学术期刊或会议,而不告知各投稿单位。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出版伦理,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和精力。例如,作者将一篇论文同时投给三家不同的期刊,等待其中一家录用后再向其他期刊撤稿。
重复发表:在未经原发表期刊或会议许可的情况下,将已发表的论文再次以相同或相似的形式发表在另一学术出版物上。即使对原文进行了一些修改,但核心内容和主要结论基本相同,也属于重复发表。比如,将一篇已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翻译成英文后再次发表在国际期刊上,且未注明原发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