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出版领域,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位作者在期刊A上发表了一篇论文后,很快又投了第二篇相似主题的论文。结果编辑却回复说:“我们最近刚发表了您团队关于XX技术的文章,虽然新稿件质量不错,但我们希望保持内容的多样性,避免同一课题组在短期内发表过多相似研究。”

部分期刊的确有明确限制:像《西部学刊》要求同一作者连续发表的文章,刊期间隔必须超过10个月。《中国科技期刊研究》规定同一作者作为第一作者(通信作者)在本刊全年发表的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篇。

而多数期刊无严格限制:虽然大部分期刊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同一作者连续发表文章,但会对论文质量、创新性以及研究内容的独立性有较高要求。这些稿件需要证明其相对于作者之前发表的工作有显著的、实质性的进步,而非简单的重复或微小扩展。



为啥会有这些说法呢?期刊制定这些规则或遵循这种倾向性策略,背后的核心考量是什么呢?

首先是为了保证期刊内容多样性:一本期刊一期里得有好几个研究方向,每个方向有那么几篇文章就够了,而且就算是同一个方向,也得有不一样的研究内容才行。所以一般来说,一期里同一作者的文章也就收一篇。

试想,如果某一期期刊中,连续出现好几篇都来自同一个实验室、研究同一个细分问题、采用类似技术路线的文章,即使每篇单独看都合格,也会让读者(包括科研人员和机构订阅者)感觉内容单调、重复,缺乏新鲜感和吸引力,长此以往会损害期刊的声誉和影响力。

因此,期刊编辑部通常会在单期内容规划上保持平衡,自然地倾向于仅接收同一作者(或同一核心团队)的一篇文章,以确保宝贵的版面资源分配给更广泛的学术群体和议题。

再就是给其他作者机会:为保证公平公正,给其他作者投稿机会,编辑在审稿时,会倾向于仅接收同一作者的一篇文章。

学术出版平台是公共资源,期刊肩负着为整个学术共同体服务的责任。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给予不同机构、不同地域、不同资历的研究者相对平等的展示机会,编辑在审稿和录用决策时,会有意识地避免对单一团队或个人资源的过度倾斜。

如果期刊频繁、密集地刊发同一单位、同一作者的文章,即使完全基于学术质量,也容易引发外界关于“小圈子”、“关系稿”或“学术近亲繁殖” 的质疑,损害期刊的公信力。

因此,编辑部会策略性地“分流”,将机会更多地留给其他优秀的投稿人,这本身就是一种促进学术生态健康发展的举措。

从作者角度来说,为避免因期刊政策调整、期刊整改等风险,以及在职称评审或申请基金资助时被质疑,一般不建议将多篇论文都投给同一期刊。

学术界并非一成不变。期刊可能因各种原因(如政策调整、办刊方向变化、被数据库纳入观察名单甚至整改等)面临不确定性。如果一位作者将多篇重要研究成果都集中发表在同一本期刊上,一旦该期刊出现问题(如被踢出核心数据库、影响因子骤降、甚至停刊),该作者的多篇工作将同时受到牵连,在职称评审、基金申请等关键环节可能遭受集中性的负面影响。

从单位规定来说:部分单位规定发表在同一期,甚至是同一本期刊上的文章,加分只能算一篇,除非作者不在乎评职称等。将成果分散在多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期刊上,通常更能体现研究工作的广度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