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核心期刊目录要设定过渡期呢?

如果核心期刊目录没有过渡期,你可能会遭遇论文降级。虽然核心期刊目录设定过渡期有部分钻空子的漏洞,但是对大部分人来说会更友好。

它的核心意义在于构建了一个关键的缓冲与衔接机制。首先,它直接保障了科研评价的连续性与公平性, 我们都知道核心期刊发表时滞比较长,如果刚录用,刊物就被踢出核心不被认定,显然是否定了学者的努力过程。毕竟,文章是按照核心期刊的标准录用的,如果只是发一个普刊,谁会修改七八次,还等八九个月出刊??!



可以说,它本质上是对学术研究周期性规律的尊重, 承认论文从投稿到发表的滞后性,确保“在投”成果的价值得到合理认定。

如果没有核心期刊目录过渡期,那么很多人可能在换届前一年就不再准备投稿核心,也可能有人在“九死一生”终于录用时,不得不向期刊申请撤稿。如此一来,整个科研体系都是损伤。所以说,过渡期及就高原则体现了科研管理中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的柔性智慧, 在规则更新中更是优先保护科研工作者的权益,平衡了标准更新的必要性与个体付出的合理性,提升了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和可接受度。

但是如此重要的一环,本应该纳入核心期刊目录的制定规则,而现状是,只能由科研单位在摸索中前进,指定相对公平的方案。